
价格诚信是企业诚信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了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价格管理,加强价格自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价格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和社会企业发出倡议:
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经商、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有完善的适应市场机制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方法,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信用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职业道德,建立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机构,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
四、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真实、准确、规范地明码标价。降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并如实标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间,以及原价和现价,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在经营中不适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拒绝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虚假折扣、虚假馈赠,以及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行为。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价格自律。完善交易价格台账,有完善的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主动兑现价格服务承诺,为维护市场秩序,创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