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2月3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200元;89号汽油由每升7.13元调整为7.29元,提高0.16元;92号汽油由每升7.62元调整为7.79元,提高0.17元;95号汽油由每升8.11元调整为8.29元,提高0.18元;0号柴油由每升7.33元调整为7.50元,提高0.17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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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批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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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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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制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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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配送制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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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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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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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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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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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
|
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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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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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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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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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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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
|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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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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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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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5
|
10864
|
8.29
|
0号柴油
|
8365
|
8278
|
8665
|
7.50
|
-10号柴油
|
8885
|
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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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5
|
7.95
|
-2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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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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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2
|
9618
|
8.33
|
-35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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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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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5
|
9965
|
8.63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