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00元和9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97元调整为7.05元,提高0.08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5元调整为7.53元,提高0.08元;95号汽油由每升7.93元调整为8.01元,提高0.08元;0号柴油由每升7.14元调整为7.23元,提高0.09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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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制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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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配送制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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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
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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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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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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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1
|
9375
|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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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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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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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8
|
9938
|
7.53
|
95号汽油
|
10200
|
10095
|
10500
|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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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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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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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7
|
8350
|
7.23
|
-1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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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1
|
8462
|
8851
|
7.66
|
-2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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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9
|
8876
|
9269
|
8.02
|
-35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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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3
|
9206
|
9603
|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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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