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以来,党参价格一路上涨,从当年8月的每公斤9元(统货,下同)左右上涨至2011年6月的每公斤90元左右,涨幅达10倍之多。党参价格的大幅上涨,除产量下降供求紧张外,少数不法经营者囤积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经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有囤积行为,加剧了市场供求紧张关系,助推了党参价格上涨,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
处罚情况:查清事实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2010年12月前囤积党参的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10户经营者,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其于2011年7月21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储存的2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同时,对2011年1月以来存有党参的44户经营者予以告诫,责令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储存的 8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逾期未按规定销售并提交有效凭证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中药材作为关系国民健康的特殊商品,是中医药产业的核心物质基础,也是特色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事关上下游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用药的基本需求。保证中药材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是政府部门、制药企业、药材经营者等有关各方的共同责任。此次检查和告诫的目的,在于提醒所有中药材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严格依法诚实守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违法囤积哄抬中药材价格,对不听告诫、继续囤积者,将依法严厉处罚,坚决打击,决不让囤积炒作者在经济上占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