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1年1月15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85元和180元;89号汽油由每升5.57元调整为5.71元,提高0.14元;92号汽油由每升5.95元调整为6.10元,提高0.15元;95号汽油由每升6.33元调整为6.49元,提高0.16元;0号柴油由每升5.59元调整为5.75元,提高0.16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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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批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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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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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制,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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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配送制,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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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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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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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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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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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9
|
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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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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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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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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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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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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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
95号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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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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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1
|
8506
|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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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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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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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4
|
6640
|
5.75
|
-1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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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
|
6668
|
7038
|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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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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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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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7
|
7370
|
6.38
|
-35号柴油
|
7336
|
7260
|
7636
|
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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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