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价格工作要点》及价格司、价监局的要求,我们组织部分物价战线的老同志、专家学者就“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问题提出意见。现将主要意见与建议简报如下:
一、“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的内容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应包括放开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及仍由政府制定价格(政府定价)的机制两部分,并不只是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因此,应就如何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政府定价的机制两方面来展开。但不论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还是政府定价的机制,都要体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都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都要监测和发布有关的市场信息。但两者形成价格的机制、职能是有区别的。既要说明两者共同作用的前提、条件,又要说明两者作用的不同机理、方式。
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1.“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有现实指导意义,又有长久深远的意义
既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的要求,又是实现这个要求的保障;既是加快价格改革的指导原则,也是加快价格改革要着力抓好的重要内容;既是对当前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有现实的推动作用,又是促使价格正常运行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 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
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竞争是市场机制的灵魂。市场经济的三大基本规律: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其作用集中反映在价格上,即价格在市场竞争中由市场供求决定并调节供求。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是通过由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优胜劣汰,使资源由效益低的部门(产品)向效益高的部门(产品)转移,其实质是市场价格体现的经济利益决定资源配置。因此,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没有市场决定价格,市场就难以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三、“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是—个系统工程,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复杂性
1. 市场决定价格与价格调控、价格监管是一个有机整体
(1)市场决定价格需要的前提
1)价格放开,才可能由市场供求决定。
2)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商品和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市场决定价格才有基础。
3)企业有自主的定价权,消费者有自由选择(货比三家)的权利,市场交易才能进行,在交易中形成、并实现价格。
因此,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必须从制度上满足这三个条件,保障这三方面权利。即“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由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建设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企业有定价权,消费者有选择权,不能强卖强买。因此,“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应包括这三方面的要求。
(2)市场有缺陷、会失灵,需要价格调控、监管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认为市场失灵有六种基本表现,即:不完全竞争、公共物品、外部性、不完全市场、不完全信息、失业和其他宏观经济扰动。(引自《公共部门经济学》(第三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上册第73页) 。市场失灵, 会使市场价格扭曲,而导致资源不合理的配置。因此, 需要价格调控监管。没有价格调控监管,市场价格不能正常运行,市场价格就可能扭曲。市场调节资源配置是事后起作用。人们通过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认识市场经济规律;并通过跟踪监测市场运行,对市场供求、价格等诸多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从而可以事先调控供求并通过供求变化来影响市场格格的决定(形成),也可以通过价格监管防止、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来保障由真实的供求决定的价格。当然, 价格调控监控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以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为依据。所以, 市场决定价格与价格调控、价格监管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李克强总理一并强调的,要遵循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严格监管的放管关系。
(3)着力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
与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相适应,价格调控、价格监管, 必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必须有相应的、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
2. 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
(1)价格调控主要是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来影响价格水平
价格调控主要是确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来调控总供求, 从而间接调控价格总水平。但也需对一些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关系进行调控, 如近几年对肉禽蛋及蔬菜生产及市场供求的调控, 从而间接调控其价格水平。在运用调控手段上, 除以上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外, 还运用了价格调节基金, 是有成效的。对哪些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间接调控,要明确选择、调整的原则,不宜过多,但也不能过少甚至没有。另外,对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应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有关“未纳入财政部门统管、增加了企业负担”的意见,不是要否价格调节基金的理由,不涉及要害,只是操作方法问题。实际上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是当地政府决定的,由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操作的。基金筹集可改为当地财政拨款,列入预算,而不向有关企业征收,江苏前几年已作这样的调整改变。
(2)价格调控要以市场价格运行信息为依据, 以价格监测为基础。
要对市场价格运行监测,掌握态势,更要进行研判,区分市场价格正常波动还是异常波动、是市场机制可自我调节的还是需政府进行调节; 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来调节供求还是采取临时干预措施调控价格水平等等。
(3)间接调控价格总水平、―些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及价格监测等要制度化规范化,还应法制化,依法调控。
因此,价格调控体系包括间接调控价格总水平、―些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及价格监测等组成部分。
3. 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制度
(1)要突出市场价格监管
价格监管包括对市场价格的监管与政府定价两部分。在政府定价范围最大限度缩小后,价格监管主要是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监管的主要内容。
( 2 ) 市场价格监管是对价格行为的监管, 而不是对价格水平高低的监管, 主要是制止、防止价格垄断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
对两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在价格管理权限需明确分工。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竞争保持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已有原则规定。 建议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进—步明确价格管理权限。能进一步明确, 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的职责与权限集中在中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的职责与权限主要由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承担, 但中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负指导、协调责任。
( 3 ) 制止、防止价格欺诈行为, 要把商品服务的价格与其质量联系起来判断
质量与价格要相符, 质量以商品服务的标准为依据。抓明码标价继而要求明码实价是对的, 可是都要以质量为准。特别是国家实行强制标准化的商品(特别是关系民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要坚持以质量标准来看待价格是否有欺诈行为。
( 4 )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要抓好三个环节
即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主导,以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为基础,制定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促进企业及行业协会加强价格自律。三方面工作都要抓,并加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要健全市场价格监管的各项制度,公开市场价格监管信息
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管机制的意见》,总结了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提出了需建立和完善的价格监管机制,内容全面、系统。可在此基础上作补充,如应明确为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补充有关第三方评估监管效果的内容等。不仅要曝光价格违法行为,还要公开有关市场价格监管制度及相应的监管进展信息。
4. 政府定价要少要精要管好
(1)明确政府定价范围
政府定价范围的方向己明确,具体品种已在修订中央及地方政府定价目录,需进—步明确并完善定价目录修改调整的动态机制并相应的权限、程序。
(2)政府定价的科学合理在于如何确定定价成本和利润率
现在说法很多,成本有社会平均成本、合理成本、允许成本、前三年平均成本等;利润一般提合理利润,无具体的利润率。建议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希望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原则的)提法
(3)明确政府定价中的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
建议基本需求的价格也要以成本为基础,并有必要的利润,且作动态调整,并适时减少交叉补贴。对低收入群体主要用价外补贴、社会救济的办法来减轻负担,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4)政府定价按定价规则执行,信息公开,坚持并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
四、保障、配套措施及相应机制
1. 加强统―领导、综合协调
(1)市场决定价格、价格调控监管关系全局,涉及到各方面、各领域、各地区,需要统—领导、综合协调
特别是市场价格监管与工商行政、环境、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管的关系密切,有许多交叉点, 需协调配合。建议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明确建立有关加强统—领导、相互协调配套的机制。
( 2 ) 建议加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对市场监管的领导及综合协调,对其职能相应调整增加。
( 3 ) 建议国家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做好放开价格和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2. 加快能源、医药卫生、教育等体制改革
放开价格,有利于市场倒逼机制,促使相关体制改革,但相关体制改革不跟紧、不配套,就会影响放开价格,使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难以有效推进,达到预期效果。建议“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明确有关利益协调制衡机制。
3. 保持价格机构在转型中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价格,健全价格调控监管,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是一场攻坚战,难度大,而在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更为重要。因此保持价格机构的稳定是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条件。价格机构要转型,调适整合。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到市县,―些地方在试点综合执法,整合机构,但也要使价格机构在内设机构中能保持相对独立、完整,以使价格改革能顺利推进,保障社会稳定。
建议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主要谈体制机制(包括机构权限)建设,谈加快价格改革的要求等原则性的、指导性的意见,而不具体谈改革方案。